人才培养
学生工作

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AI发稿时间:2023-09-14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湖北商贸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商贸教〔2019〕28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组织准备(2023年秋季学期1-3周)

各学院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对指导教师、学生进行动员,明确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实验条件、实习场所,以满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需要。

2. 征题审题(2023年秋季学期4-5周)

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教师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征集和审查,确定论文选题。选题应紧密集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论文(设计)比例应不低于选题总量的50%。

3. 选题开题(2023年秋季学期6-13周)

根据选题情况,结合专业特点,坚持选题与专业契合的原则,采取“师生互选,学院调整”方式,合理开展选题工作。选题工作在本学期第7周(10月15日)之前完成。

各指导老师应在选题确认两周内,及时向学生下达研究任务,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及目标、研究进度及基本要求等,任务书下达及学院审核应在本学期第9周(10月29日)之前完成。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合理制订研究进度计划、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书。学院统一以分组集中汇报形式组织开题。开题在本学期第13周(11月26日)之前完成。

4. 专项检查(2023年秋季学期第14-20周)

学校将在本学期末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专项检查。

5. 研究调查(假期)

学生利用假期开始开展论文实验或实地调查资料的收集,以保障第八学期顺利开展数据整理分析、论文撰写和答辩等工作。

6. 中期检查(2024年春季学期第2-3周)

各学院应及时组织各专业教研室、指导教师、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自查,学校将于下学期第四周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学院应及时组织各专业、指导教师、学生,以分组集中汇报形式组织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分组成员(教师和学生)构成应与开题保持一致。学校将在学院自查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抽查。中期检查第八学期第3周前(2024年3月中旬)完成。

7. 论文查重(2024年春季学期第6周)

坚持论文学术不端检测100%原则,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查重系统检测不通过者,视文字复制比例予以整改或取消答辩资格。每篇论文给予两次检测机会。学校将按专业以随机抽取方式组织论文抽检。

8. 评阅审查(2024年春季学期第7-8周)

指导教师在答辩委员会指导下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

在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导下,由指导教师开展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应尽量与开题和中期检查保持一致,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审查应在第八学期第8周(2024年4月21日)之前完成。

9. 答辩与成绩评定(2024年春季学期第9-11周)

答辩小组依据答辩工作方案,按期保质完成答辩工作,提交答辩成绩,推选校级创新论文。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将在2024年4月底-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审核学生综合成绩及等级,复议答辩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并确定最终成绩。论文成绩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10. 归档与评优(2024年春季学期12-19周)

完成答辩后的论文经过修改、核实、审查,按一人一档建档管理,作为重要教学文件妥善保管,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毕业论文管理过程中的辅助材料应立卷归档保存,并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档案袋。学院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归档过程管理材料,学校在第八学期末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总结论文工作经验,按照“尽早启动、节点前移”的要求,制订详细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结果导向,确保论文质量。

1. 提前部署安排

各学院应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前置论文工作环节,尽早启动论文工作,适当前移关键时间节点。

2. 强化过程管理

学院是论文工作管理主体,应组织各专业制定论文教学大纲,强化论文过程管理、环节管理和流程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标准明确、有据可查。通过调查调研和巡视督导,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进展、发现问题予以改进;通过论文抽检,对论文选题现实意义、写作结构安排、内容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展现以及遵守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确保学院管理到位、教师指导到位、学生投入到位、论文质量保障到位。

3. 加强教师指导

指导教师须充分发挥主责和主导作用,不得安排研究生指导本科生论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论文的全过程和精细化指导,做到每周有任务布置、有答疑辅导、有进展汇报。指导学生制订论文写作计划安排,围绕文献资料查阅与综述撰写、数据整理与分析、论文写作技能等开展专题指导,全面掌握学生论文进度和质量状况。指导教师须认真评阅论文,做好所指导学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根据答辩小组评阅意见和论文抽检与查重结果指导学生做好论文修改与完善,把好审核关口。

4. 强化诚信教育

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诚信。指导教师应对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杜绝论文抄袭、剽窃、买卖、代写等弄虚作假现象。

5. 严格答辩程序

学生答辩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答辩前两周,学生须完成规定的论文任务,并提交符合撰写规范要求的开题报告书、论文(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查重检测报告等全套材料以及答辩申请,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在答辩前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答辩。严格履行答辩程序,答辩前学院须面向教师和学生分别召开答辩工作专题会,明确答辩时间、组织形式、答辩流程、仪表着装等规范标准与要求。

6. 落实分批答辩

学院答辩委员会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前公布答辩时间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确保应答辩学生不遗漏。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分类实施、分批组织答辩,采取学生申报、导师审核与公开示范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成熟一批答辩一批。答辩过程中,突出学术和育人导向,遵守答辩时间规范,聚焦学术规范、研究方法与内容展开交流讨论,要充分挖掘育人资源,注重仪式感教育,营造浓郁庄重的学术氛围。严格答辩管理,凡未经答辩或未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的论文均不给予成绩;对答辩未通过者,须在学生修改完善(1个月及以上时间)后组织二次答辩。


教务处  

2023年9月14日


湖北商贸学院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

学期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起止周

2023

秋季

学期

1

08.28-09.17

组织准备工作

第1-3周

2

09.18-10.01

完成征题、审题

第4-5周

3

10.02-10.15

完成选题

第6-7周

4

10.16-10.29

下达、完成任务书

第8-9周

5

10.30-11.26

组织开题

完成开题报告撰写

第10-13周

6

11.27-01.14

校院两级专项检查

论文研究与撰写

第14-20周

2024

春季

学期

7

02.26-03.03

论文研究与撰写

完成初稿

寒假-第1周

8

03.04-03.17

校院两级中期检查

第2-3周

9

03.18-03.31

论文研究与撰写

修改完善

第4-5周

10

04.01-04.28

论文查重检测与

答辩资格审核

第6-9周

11

04.29-05.26

答辩与推优,提交成绩

第10-13周

12

05.27-06.09

学院管理材料归档

学生论文材料归档

第14-15周

13

06.10-07.07

校院两级专项检查

论文评优

第16-19周